文明的细节:家庭

 上一节发表在海外,一下美国的网友留言,试图纠正文章里关于西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他们谈及子女周末也去帮父母割草,住院时也去探望。

但并未改变文中的逻辑,西方基于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来自经文指导形成的长期习俗,儿童是全社会的,老人应该归社会抚养。

美国政府--我不清楚是联邦政府还是州郡县政府给于费用,也就是子女回家照顾老人,可以向政府申请作为支付雇工的薪水。

加拿大、澳大利亚、北欧等国对于家庭虐待儿童,如果被举报,社会福利机构可以带走儿童,剥夺父母的监护权。

这在最近几年争议颇大的一个系统性问题,也就是社会福利机构演绎成利益团体,有着扩大化争夺儿童的行为。这是政府预算的付出。

美国对此比较谨慎,一方面由于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不需要从家庭儿童的监护权中获益,另一方面法院基于原生家庭是儿童最佳选择的谨慎原则,不肯轻率的剥夺原生父母的监护权。

东方的家庭侧重于家长制顺从,法律对家庭内部的干预,诸如虐待和弃养等,一方面学习了现代社会的儿童保护,另一方面默认家长对子女的暴力权。对父母则强化子女基于道德观孝道的赡养责任。

东方社会抛弃了抚养的社会责任,不肯付出成本,同时保持集体社会的经济汲取,向上积聚财富。

在学习了现代社会的福利体系后,不就就感受到财政上的力不从心。

我的太太是客家人,客家传统基于非常实际的经济原则,也就是儿子(嫡长子)继承所有家产,但必须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这一个小系统的经济逻辑,与欧美的大经济逻辑不谋而合,也就是西方社会的伦理是,既然政府从纳税人系统获得了重税,设立高福利体系,那就必须要支付给老人,来赡养他们。

实际运营时,公共社保体系也感受到了财政不足,于是像英国和德国等设立了多层的养老金体系,既有公共养老金,也有个人和公司体系的养老金基金。

西方家庭伦理里,剥离了经济利益的必须赡养责任,父母与子女纯粹基于爱的往来,美国网友谈及的探望父母,割草砍柴等等实际上是基于此。

东方的家庭伦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更加紧密,也掺杂了更加密切相关的经济利益关系。

在普遍的孝道约束下,真正的父母子女亲情也是必然的真爱,但是混沌状态下带来的利益冲突和家庭伦理混乱,实际上客家人则冷静的处理这个伦理,用嫡长子的方式继承财富、家族权力和责任,同时女性子女被排除在外。

有个网友口气不善的指责上一篇,但我并未删除遮掩,而是我猜测潮汕地区与南洋的华人家族有类似的结构。

而日本文化与此有相通之处,同时在家庭伦理用嫡长子继承制,并在与西方制度结合时,善于魔改外来文明制度的日本,把选民纳入嫡长子的继承范围,纳入政治的传承体系,这就是议员席位世袭制。

纳不拉汗的兄弟们因经书的先知差异定义为异者,同一教义的细微差异会导致大打出手,刀枪相见,最终也演化成不同的文明。

我之所以谈及文明的细节,家庭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石,但家庭伦理的细微差异,导致整个文明的巨大差异。

然而又因为人性的相同,家庭是爱的单位,因而各文明又相互借鉴,在矛盾和对立中融合。

这应该是一卷长文,但因为我在病房陪床,就用手机简单的打草稿,未来作大幅度的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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